日照分析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建建筑总平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CAD格式,2005年以下版本且要求转成T3格式)及总平蓝图盖章扫描件;
2、拟建建筑的“户数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3、参与分析的周边现状建筑或规划已批未建、在建建筑的“户数统计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4、周边建筑信息相关材料要求:
★规划已批未建建筑:向市规划局咨询
★规划已批在建建筑:向市规划局咨询
★现状已建建筑:提供建筑物的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业主需自行到城建档案馆申请提取),如果没有档案或者档案信息不全,需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实地测量并出具日照测量报告。
5、涉及总平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项目,须提交原批规划总平面图、单体方案平、立、剖面图盖章扫描件及CAD文件。
说明:
1、“户数统计表”模板统一在“南宁规划信息港/表格下载/中心业务/信息中心业务-日照分析”路径下载并参照模板填写内容深度填写
2、项目总平和单体阶段,均需提供总平图及单体设计方案;总平阶段若未做到单体深度的,应至少提供意向户型平面图;
3、建筑单体平面必须与对应的总平图轮廓一致;
4、参与分析的周边现状建筑及规划已批未建或在建建筑的确定,需经我中心计算出阴影范围后确定,由业主提供阴影范围内的被遮挡建筑信息以及阴影范围外造成遮挡的建筑信息。
5、资料提供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提交扫描件,要求单位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准确性负责。